代理记帐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
委托人与代理记帐机构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会计代理,合同应载附以下内容:委托人、代理记帐机构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明确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会计档案保管的要求;双方终止合同应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委托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及时向代理记帐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对于代理记帐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会计代理记账价格,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
临沂天祥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面积六百余平方米,共有固定工作人员二十余人, **专科以上;60%以上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会计师资格或职称。他们从业多年、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实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