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规则:
根据规定,从事代理记帐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应当拒觉;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等。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会计代理,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句送到代理记账公司,临沂会计代理公司,或代理记账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只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句,并对票句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山东会计代理记帐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法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代理记帐的服务方式
代理记帐业务一般分为送达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
1. 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送到代理记帐机构或代理记帐机构派人去客户住所取资料,在代理记帐机构进行记帐工作;
2. 上门服务是指代理记帐机构指派会计人员到客户住所进行记帐工作。
代理记帐机构具备的条件
根据规定,山东会计代理记帐,在我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至少有3名持有快计从业资格证书(亦称快计证,下同)的专职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快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代理记帐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